你的位置:首页 > 信息平台 > 招标投标

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12/2 22:02:12点击:

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标人为 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 实施地点:娄底市

2.3 建设规模:1、新建滨湖街(新星南路一仙女路)道路设计长度 822.014米,路幅宽6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2、滨湖街地下通道设计长度 268.856米,宽6米;3、新建娄底市仙女路(滨湖街-南二环)设计长度917.323 米,路幅宽 3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3、新建南环线辅道(新星南路-仙女路)设计长度 845.926 米,路幅宽 12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7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3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监和监理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5 12 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与湘中大道交汇处鸿都苑三楼326室 )购买招标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 12  9  15  00 ,地点为 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26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刘海珊

 话:15873899388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与湘中大道交汇处鸿都苑三楼326室    

联系人:刘锦民

电  话:13786800036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