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工人文化宫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娄底市工人文化宫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工人文化宫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已由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补及自筹,招标人为 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工人文化宫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地点:娄底市湘中大道东端,南临孙水北街,北临城市主干道吉星路;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娄底市工人文化宫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188m,地上三层,高18.2米,建筑面积约13889.6m2,地下一层(停车场,109个停车位),建筑面积约4298.4m2,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工程、出入口、绿地、铺装、道路及停车场。
2.4 服务周期:45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15天内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30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
2.5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建设单位相关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并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工发〔2022〕22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概算、预算、结算评审等配合工作),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前需同步提交限额设计指标。
2.6.1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弱电、暖通、消防、人防、室外给排水、亮化等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及取得批复,深度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
2.6.2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备查)及主要设备材料表。
2.7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6年 4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与湘中大道交汇处鸿都苑三楼326室)购买招标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投标人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 29 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26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刘海珊
电 话:15873899388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与湘中大道交汇处鸿都苑三楼326室
联系人:刘锦民
电 话:13786800036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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